根据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通知,2024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具体为职工2023年1月至12月应发工资总和除以12。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则以其第二个月的工资为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为拉萨市202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而下限不得低于2100元。
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5%至12%之间确定具体的缴存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单位内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也应相同。
2024年5月18日起,拉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进行了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调整为1.36%,5年以上的利率调整为1.68%。对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不低于1.686%,5年以上的利率不低于2.038%。
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房期间,如果遇到资金筹集困难,可以试行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剩余的购房款则可以按照公积金相关政策办理贷款。这一政策适用于拉萨市范围内的新建自住住房购置。
问:2024年拉萨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是多少?
答:根据2023年拉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32373元,但具体月缴存额上限需要根据实际缴存比例来确定。
问: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法规导向等因素来制定,通常分为5%左右的低比例,10%-20%的中等比例,以及20%-30%的高比例。
问: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对已发放的贷款有什么影响?
答:对于在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