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缴存基数调整范围涵盖2023年12月31日前已开户的单位及其职工,以及自愿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按职工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最高不得超过34700元,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4年7月起执行,并对少缴部分进行补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至12%,单位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需经过工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
2023年,苏州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包括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可贷额度、贷款最高限额等。例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可贷额度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乘以15倍;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可贷额度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乘以10倍。
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公有住房和产权房加装电梯参照执行。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新老政策的衔接,2023年10月10日之前受理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之后受理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问:2023年苏州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基数是多少?
答:2023年苏州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基数为34700元。
问:个人如何自行调整公积金月缴存额?
答: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自行确定,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最高不超过6940元/月。
问:新政策对多子女家庭有何影响?
答: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